起诉江泽民 辽宁张艳杰被枉判入狱、含冤离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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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张艳杰曾因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,遭受三年冤狱迫害,出狱后又被扣发养老金,一直在没有生活来源的压力中度日,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含冤离世,终年71岁。

张艳杰,一九五四年出生,她是朝阳市朝阳县检察院退休职工。修炼法轮功后,她在工作中尽职尽责,是单位公认的好人。

二零一五年五月最高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“有案必立”,张艳杰依法向最高法院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,而中共却把大批依法申冤的法轮功学员关进监狱。辽宁省朝阳市副市长、公安局局长李超执法犯法,几次给各公安分局人员开会,布置绑架诉江的法轮功学员,并威胁下属:如果谁把布置抓捕法轮功学员的机密提前泄漏出去,就扒谁的警皮。随后在十一月九日,李超、政法委书记刘朝震、610头目盖永武等人,浪费人力物力,布置绑架了依法伸冤的法轮功学员一百多人,包括很多六、七十岁的老太太。当时朝阳看守所、拘留所都关满了人。

朝阳市朝阳县,因诉江被骚扰与在不许诉江单子上强迫签字的有203人,74名法轮功学员因拒绝签字被非法拘留;当时11人被构陷到检察院或法院。据不完全统计,共274人因诉江遭到不同程度迫害。张艳杰就是其中的一个,被朝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,并关入沈阳女子监狱。

二零一八年七月,张艳杰结束冤狱回到家中。虽然走出了黑窝回了家,然而对张艳杰的迫害并没有停止,原单位朝阳县检察院停发了张艳杰的养老金,使她老无所养无法生活。三十多年工龄的她,每月只给810元生活费,但到二零二零年一月,这810元的生活费也被停发了,生活来源一分钱也没有。

张艳杰为了讨要养老金,奔走在各个部门,朝阳县检察院领导说如果张艳杰写“三书”,放弃大法修炼,就给退休金。张艳杰本想再去单位继续索要养老金,可连门都进不去了,因为朝阳县检察院有关领导吩咐,不让她进大门。

就这样张艳杰的生活经常是姐妹们的帮助,这样让张艳杰总觉得亏欠姐妹们的太多,也总想还这份人情,却没有钱,所以心里一直压力很大。只到二零二三年快过年了,她听说单位换了新的领导并把她工资批下来,她非常高兴,她开始盘算着回报一下姐妹们几年来的帮助。可直到过年临近也没开到工资,这给张艳杰再一次很大的打击。年后不久,张艳杰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含冤离世。

在中共与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,用了共产党杀人最阴邪的一招——用饭碗杀人,卡住人的饭碗,不服就不给饭吃。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虐杀和残害,使法轮功学员及家庭都遭受了深重的苦难。愿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早日结束!愿所有国内存有良知正义的民众关注中国法轮功学员们的遭遇。

 

——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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